在日常,会有一些人违背了行政管理或者是治安管理,如此虽然不会构成犯罪,但也要遭到行政处罚。在环保方面,当然也会有行政处罚,并且会有一些法律会对行政处罚的金额作出规定。那样,环保行政处罚金额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律图记者就为你详细介绍。
1、环保行政处罚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其中适用的法律条约:
1、《环保法》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越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越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手段;情节紧急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环保法》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紧急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导致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施。
3、《环保法》第六十三条 第三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以下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法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4、《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第三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紧急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借助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法排放水污染物的。
2、环保行政处罚数额多少要举行听证
听证程序 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需要举行听证的权利)
1、发出听证告知书;
2、当事人需要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注明听证需要,或者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的5日内,确定主持人,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址。在听证举行的7近日,将听证公告书送达当事人。
3、举行听证会,并进行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4、组成审议部门对案件进行审议,拟定《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局长签发;
5、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
环保行政处罚金额的一些有关常识内容就是这类了。国内刚刚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等方针上面加上了“漂亮”两个字,就是在倡导环保,建设污染小,绿色环保的中国。所以,国内会十分看重环保事业,身为公民也要紧紧响应号召才能。以上就是律图记者收拾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假如你有任何的疑惑,欢迎你随时咨询。